江苏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设备运行、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规范

作者:轨道交通信息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江苏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设备运行、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规范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维持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全体师生员工都应该自觉地爱护仪器设备,切实防止仪器的损坏和丢失。

  二、仪器设备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应对所管仪器设备做好数量清、配套请、质量清、性能清、技术档案全。对5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操作、专人负责管理。仪器设备的外借、调换、拆卸及改装,必须办理有关手续,经中心主任同意,报设备处批准。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加强对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修直至到报废全过程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投资效益。

  四、实验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实验结束后,要按程序关闭实验设备电源,并整理好实验设备及环境卫生。

  五、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线,不得擅自携带磁带、磁盘、光盘进入实验室,不得更改各设备的各项系统设置,不得设置、更改密码。禁止在实验室内玩游戏、使用不健康软件。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非线性编辑系统和服务器上安装、删除软件和节目素材。不准擅自把设备带出室外使用,严禁将有病毒的磁盘和违禁软件带入实验室使用和传播。

  六、实验前,首先检查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仪器有故障者,立即向教师或管理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实验结束后,须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详细记录仪器的运行状况、运行时间及使用者等。

  七、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实验教学中心所有设备都应按规定建立相应的帐、卡,固定资产标签要保持完好。各种凭证要妥善保管,如实反映仪器设备的数量,质量变动情况,坚持每年一次的统计审核制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九、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水、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冻、防震、防腐蚀、防绣、防磁等日常维护保养和以放火、防盗、防人为事故为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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