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室网络安全及管理规定

作者:轨道交通信息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江苏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网络安全及实验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心的辅助教学作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体 制

  中心实验室的使用与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分层负责的机制。

第三条 职 责

  中心实验室日常使用与管理,由各实验室管理员具体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实验室内所有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2.认真保管好实验室内设备,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负责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做好防病毒软件的升级、查毒工作;

  4.负责保存实验室使用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上一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负责实验室的防盗、防火、安全问题及卫生问题;

  6.负责安装和卸载各种应用软件;

  7.及时、准确做好实验室数据备份,以便出现问题时及时恢复;

  8.维持上机秩序,负责课前准备,以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

  9.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实验室管理软件;

  10.实验室管理员负责通知需要安装软件的任课教师或培训单位提前一周提交申请,并提供要安装的软件,经主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11.由于各种原因实验室无法正常使用时要提前通知教务处;

  12.严格按设备的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3.实验室内所有设备、仪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向外移(带)设备及物品,需有主管领导的批示或经实验室工作负责人批准,方可拿出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中心财产不受损坏,如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得到妥善处理;

  14.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要对水、暖、电设备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并上报;

  15.机房内工作人员要掌握防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四条 使用实验室人员操作规程

  1.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部门要提前一周提交申请,交由中心主任签字,由中心技术部负责人统一安排;

  2.除中心管理人员外,一般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实验室。对外来实习或培训需要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进入;

  3.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要保持实验室卫生,严格控制实验室温、湿度,保持各种设备运行的良好环境。

  5.在实验室使用期间由任课教师或使用人员负责实验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6.实验室机器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与管理员联系,并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

  7.每次使用实验室前后要与管理员做好设备交接。

第五条 学生使用实验室管理细则

  1.学生上课期间必须服从教师的统一管理,有意见课后反映给教师。

  2.凡在实验室上机的同学,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私自调换上机时间。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纸、吃各种小食品,不允许在实验台上乱写、乱刻、乱划。

  4.各班班长、学习委员需提前到实验室,与实验教师一起组织本班同学按要求进入实验室。

  5.学生进入、离开实验室必须顺序行进,不得拥挤。

  6.学生入座后,应首先检查每人所用设备完好情况,如有问题,马上报告。

  7.学生在实验室内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学生上课期间严禁玩游戏,学生不得随意操作与其本次实验教学无关的内容。

  8.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不得对设备进行恶性操作(如用力敲键盘、鼠标、随意拔插换键盘鼠标、格式化硬盘、增加或修改口令等)。

  9.学生在操作计算机或上网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严禁浏览、传播、保存反动或黄色信息。

  10.实验结束后,学生应保持实验台的整齐、清洁,键盘、鼠标、凳子放回原位。班长与学习委员填写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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