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委:关于开展201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轨道交通信息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引导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增强就业信心,做好就业准备,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就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月”系列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质量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文件精神,坚持育人为本,服务学生,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不断完善我校“领导主抓、中心统筹、学院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制。

    二、活动目标

    通过全校共同谋划,组织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为广大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活动主题

    拓展服务平台,促进学生就业。

    四、活动时间

    10月中旬—12月中旬。

    五、参与对象

    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以2014届毕业生为主。

    六、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校、院两级同时开展,齐头并举的方式。就业指导中心统筹提出全校性活动方案(方案另行公布),并举办全校性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和专业特点设计活动方案。

    鼓励学院积极承办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全校性活动,鼓励学院之间联合举办活动。对于学院举办的影响大、毕业生反映效果好的活动,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活动内容

    (一)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1.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文件宣传;

    2.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政策宣传;

    3.大学生创业政策宣传;

    4.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相关政策宣传。

    (二)就业创业培训

    1.学院就业工作人员专题培训

    由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学院就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就业创业政策以及就业创业相关知识等。

    2.学生培训

    举行毕业生创业培训班和2013年大学生创业论坛。

    (三)就业指导与服务

    1.就业形势教育。重点加强对毕业生就业观念的引导,引导毕业生树立客观、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就业难”现象。了解学校、学院近年就业工作举措、成效和整体就业状况。帮助学生增强信心,知己知彼,准确定位,积极应对。引导广大毕业生自觉服从祖国需要,唱响主旋律,鼓励和支持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就业。

    2.就业政策指导。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地方各级政府为促进大学生就业而制定和出台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学习国家关于大学生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单位和不同性质所有制企业就业的规定和要求,重点学习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文件精神和优惠政策。

    3.就业意向调研。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不同层面的毕业生就业意向调研工作,以征文活动、主题班会、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对2014届毕业生就业意向和需求的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学生需求,了解学生对当前校院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就业技巧传授。指导学生重视从简历制作到投放,从笔试到面试,从签约到报到的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与应对技巧。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开展“模拟招聘”、“择业技能训练”等具有实战锻炼效果的活动,切实提高我校毕业生择业技巧和能力。

    5.就业专项指导。切实加强就业指导中的专项指导。如:切实做好公务员和选调生选拔、考试的辅导工作;做好基层和西部就业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向毕业生讲解“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就业,讲解国家和学校对参加这些项目毕业生的支持政策;引导、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向毕业生讲解它们的发展前景和毕业生在这些单位的发展潜力;向毕业生宣传讲解国家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6.就业市场开发。学院有针对性地在毕业生就业意向集中城市和地区继续拓展就业市场,广泛收集用人信息,为毕业生寻求就业岗位,解决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以就业信息网站为平台,强化与人才网站、专业就业网站的联系与合作,广泛搜集需求信息。同时积极发动全体教师、毕业校友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上岗。

    八、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做到广泛宣传,全员动员,主题鲜明。加大就业教育与引导力度,鼓励全体毕业生积极参加相关活动。

    2.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就业指导服务力度。根据学校整体活动的部署,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格式见附件),于10月11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至career@jsnu.edu.cn,联系电话:83403137,联系人:周显洋。

    3.注重活动实效。活动开展期间,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新的就业形势和学院专业特点,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行之有效的开展活动。

    4.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各学院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注重活动效果和宣传效应,又注重对全年乃至今后长期工作的推动作用,克服短期行为,为今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探索有效途径,积累丰富经验。

    5.积极开展总结评比。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将活动实施具体情况总结上报,学校将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总结评比,评比先进学院若干名,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月”学院活动方案模版.doc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28日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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