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作品遴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轨道交通信息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调动教师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关于举办第三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高秘〔2014〕9号)。为了促进我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作品的遴选活动,遴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类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行设计、研制、制作的教学仪器设备,用于实验教学,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作品。此次遴选的作品不含实验教学软件。

  二、 材料准备

  (1)《江苏师范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填写作品完成人信息、作品简介、主要性能特色等,经所在单位进行安全性论证。

  (2)设备照片3-5张,jpg格式。

  (3)其它选择性支撑材料:3-5分钟设备使用视频资料、专利证书及其它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三、 遴选方式

  1.评审条件

  (1)教学性(30 分):能够贴近教学实际,应用于课堂演示、实验教学等环节;能够满足本学科专业不同课程的教学要求,对改进教学方法起到促进作用;实验设备有与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2) 科学性 (15 分):教学仪器设备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 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20 分):教学仪器设备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 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先进、通用性强。

  (4)启发性(15 分):可直观地对某一理论或现象进行演示、验证;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20 分):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价格低廉、便于推广;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及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本次自制仪器设备作品展,鼓励作品的推广应用。

  相关材料请于2014年9月24日前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syglk@jsnu.edu.cn。

  联系人:张德祥,联系方式:83500299(8299)13852137537(67537)

  另外,经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网上申报时间延长至2014年9月26日,请老师们积极申报。

  附件:1.关于举办第三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2.201409江苏师范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信息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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