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轨道交通信息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轨道交通信息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轨道交通信息与控制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为适应现代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我校依托省级软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校级信息与控制工程实验中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和网络平台,整合校内资源,成立轨道交通信息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一、建设目的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旨在建设辐射范围广、示范作用强的高层次实验教学中心,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加大设备资金投入,高标准、高起点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与中心建设,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室使用率,为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轨道交通人才创造条件,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条件保障。

二、建设原则

1.满足教学需要原则

    中心建设从满足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人才培养要求提出规划,应特别注意实验教学软件平台的建设。

2.分步实施原则

    建设经费分阶段投入,因此建设规划需要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分年度列出分阶段实施的计划。

3.共同建设原则

    中心应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建设,争取相关企业合作、省级实验室建设等各方面资助。

4.资源共享原则

    中心规划在考虑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同时,兼顾企业职工培训和科研的需要。实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仅要为本学院的教学、科研服务,还应利用资源优势,向全校学生、其他院校及相关企业开放。

三、建设内容

(一)体制与管理

1.在学校教务处和设备处的协调领导下,由中心负责具体建设,学校提供其建设、正常运转、维修的经费。

2.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校任免。

3.中心除承担学校各类基础课实验教学工作外,还必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内容、理论和技术方法、手段的研究,负责人员培训并提供开放服务。

4.中心向校内外开放,对外服务的收入可作为运行经费的补贴。

5.中心创建先进的开放实验教学软硬件环境,建立中心网页,便于学生预习和复习实验操作要点及规范性操作,方便师生课外的沟通与交流。

(二)场地规划

    学校初步划分12号工科实验楼作为实验中心主体场地,随着建设的不断发展,可以进一步分配场地。

(三)经费投入

    建设经费由学校按年度下拨,学校职能部门统一管理。经费应统筹规划,制定完整的建设计划并严格执行。凡计划外购买的设备或其它费用学校不予支付。

(四)设备采购与管理

    中心所需设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所采购设备需能高效完成教学和培训任务,并为后期发展留下一定的冗余空间。设备厂商应提供设备后期的维护咨询及维修服务。设备配备的套数要有一定规模,以保证学生基本的实验教学质量为依据。

设备管理要满足以下要求:

1.仪器设备完好率要保证在95%以上。

2.中心要保证有一定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

3.设备平均年更新率要保证在3%以上,电子仪器10%以上,计算机20%以上。

4.贵重仪器设备年使用效益要达到相关要求。

(五)人员师资

1.中心人员基本由两部分组成: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

2.中心应拥有一支高质量的实验队伍,其人员组成的层次、结构、数量应科学合理,全体人员应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中心主任由学校任命,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教学与科学研究。

4.为保证中心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每年对中心人员制定到国内外学习与培训计划。

四、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设备处负责解释。

设备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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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培训部  8353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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